糖多叻

脚对我有什么用,如果我有飞翔的翅膀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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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不自治,何以治国

一进高法网站,三句口号扑面而来,实凛然之意,让人肃然起敬
"党的事业至上
人民利益至上
宪法法律至上"
 

宪法第五条如是说:   

"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
    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

    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

    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

   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 "

 
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:法不自治,何以治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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