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不自治,何以治国
一进高法网站,三句口号扑面而来,实凛然之意,让人肃然起敬
"党的事业至上
人民利益至上
宪法法律至上"
宪法法律至上"
宪法第五条如是说:
"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
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
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
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、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。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,必须予以追究。
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。 "
我只想弱弱地问一句:法不自治,何以治国?
